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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维修改造项目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30 点击数: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校园维修改造项目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我处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园环境管理办法》,特制定《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以规范校园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施工行为。请维修改造项目使用和管理部门、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签订《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书》要求对施工单位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承诺书》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园维修改造项目文明施工检查表》

后 勤 处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承诺书

为实现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

项目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园环境管理办法》,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园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工作,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文明环保教育,督促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二、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材料、设备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不乱堆乱放,不堆放在马路、人行道上和绿化带内,不损坏花草树木。

三、不乱砍乱伐乱破坏。如施工要求必须破坏绿化带或对绿化带树木有影响的,须先报后勤处审批,经后勤处现场踏勘、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不私自处理树(苗)木。

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垃圾集中、及时清理并运出校园,不在校园内乱堆乱倒。

五、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注意场地保护,保证不污染其他区域,施工完毕后彻底打扫场地,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六、施工相关车辆出入校园服从校园环境管理要求,严禁轮胎脏污、带泥车辆进入校园,车辆在校园内行驶过程中产生、掉落的垃圾、泥土等要及时清理。

七、工程完工后,按照学校要求拆除所有搭设的临时设施, 修复被损坏的校园公共设施(如路面、绿化带等),并清理好现场,恢复原貌。

八、施工人员在校园内活动或生活,必须爱护校园环境,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渣、槟榔渣等,更不随地便溺。生活垃圾随时丢入校园公共垃圾桶内,做到日产日清。

九、施工人员不在走廊、过道、树木、绿篱或绿地上牵绳晾晒衣物。

十、施工人员不在校园水域垂钓、捕捞、猎鸟等。

十一、施工人员需注意文明,不光膀、喧哗。

十二、施工人员不进入非施工区域,尤其是教学区,不影响校园内正常教学、科研等。

十三、乙方必须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乙方及当事人愿意承担以下违约考核:

1、施工现场杂乱不堪、施工材料乱堆乱放的,第一次出现,立即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第二次以上出现的,考核200元/次或200元/天;

2、乙方未经甲方后勤处审批同意,私自破坏绿化带或处理树(苗)木的,考核1000元/次,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乱倒、私倒工程垃圾的,考核500元/次,并须无条件清理掉已倒垃圾。

4、因乙方施工造成建筑墙面、地面、设施设备等污染的,必须恢复原貌。

5、乙方施工车辆在校园内出入影响了校园环境整洁的,必须及时清理(清洗),恢复原貌。

6、乙方施工人员在校园内乱丢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渣、槟榔渣的,考核200元/次;随地便溺的,考核500元/次。

7、乙方施工人员在绿化带牵绳晾晒衣物的,第一次出现,立即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第二次以上出现的,考核200元/次。

8、乙方施工人员在校园水域垂钓、捕捞、猎鸟的,考核1000元/次,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施工人员在校园内出现光膀、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的,第一次出现,立即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第二次以上出现的,考核200元/次。

10、乙方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影响师生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的,考核200元/次。

十四、甲方委托后勤处相关科室和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对乙方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违约考核,甲方委托人(部门)将乙方违约行为及相应考核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通知要求到甲方财务处上交相应违约考核金额后,甲方才与乙方进行相应工程验收及结算。

乙方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方式:

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员联系方式:

承诺人(乙方)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园维修改造项目文明施工情况检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施工起止日期:

施工单位负责人

姓名、电话


使用(管理)部门

负责人姓名、电话


物业管理人员

姓名、电话


检查日期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检查情况

违反承诺书条款

考核金额(元)

检查人员姓名、

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