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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方红校区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0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教育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需于近期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的接种,通知如下:

一、接种地点

创新创业大楼西头127室,学生事务大厅。

二、接种时间

12月21日(周二)、12月22日(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0—6:30。

12月23日(周四)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接种对象

已接种第二针(北京科兴中维、北京生物)新冠疫苗且间隔时间>6个月的教职工(含临聘人员、外包单位、经营性门面的人员)、年满18周岁的学生。

四、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接种安排

1.12月21日(周二):校领导、党委委员、党委行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出、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基建与后勤处、采购与招投标服务中心、离退休工作处、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化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

2. 12月22日(周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机关党总支、工会、团委、校友会、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发展学院/教师培训学院、期刊社/学报编辑部、档案与校史馆、电子信息学院/现代信息产业学院、计算机学院、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3.12月23日(周四)

外包单位、经营性门面的人员。

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员工有序排队接种。

(二)学生接种安排

学生由学生工作处统计人数、安排时间段,各学院根据学生工作处划分的时间段按班级由辅导员带领接种。

(三)其他人员接种安排

其他人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办与基建与后勤处、资产管理处等相应监管部门协商的时间段接种。

(四)保卫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

五、注意事项

1.接种当日早晨不得早于8:15到接种点,接种当天带身份证提前在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上按步骤(见附件)完成预约,并截屏条形码。

2.自备口罩,接种时全程佩戴。

3.十四天内打了其他疫苗如HPV等,此次不宜接种新冠疫苗。

4.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此外接种疫苗后要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平稳生活状态。

5.接种后可能会出现发热、头痛、疲劳,这些都属于一般反应,不需要专门的治疗。假如症状一直在持续,且比较严重,要及时就医。

接种过程中务必保持安静,爱护环境卫生。

附件:新冠疫苗接种操作步骤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9日